通知公告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首次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05     点击量: -

湘科协通〔2022〕29号


各市州科协、社科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加强科学传播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湖南省科普事业发展,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全省新增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省从2022年起开展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就首次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省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工作,以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向大众普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推广科学技术应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截止日(2022年9月30日,含)前已达退休年龄或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职称评审。以下情况除外:

  (一)已达退休年龄但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申报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职称,且新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二、专业领域及层级设置

  (一)专业领域

  科学传播专业分自然科学传播和社会科学传播两个领域,包括科学传播研究、科学传播实践两个方向。

  (二)层级设置

  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其中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科普师、科普师、高级科普师、正高级科普师。

  三、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基本条件按照《湖南省科学传播专业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湘科协通〔2022〕25号)执行。2022年至2023年为过渡期,所晋升职称和下一层级职称可不属同一系列(专业)。

  四、转评要求

  开展首次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价时,已取得其他专业职称的人员,在科学传播专业岗位工作满1年的,可转评同层级科学传播专业职称。

  五、评价标准与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分类制定人才评价标准,突出能力和业绩评价,重点考察成果质量和实际贡献。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采取专家综合评审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中初级职称采取专家综合评审方式。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执行。

  六、评审组织

  (一)省科协会同省社科联按要求组建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可受理市州的中初级职称委托评审。

  (二)各市州科协会同市州社科联按要求组建科学传播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地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职称评审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各市州科协,市州社科联参与相关工作。

  七、高级职称申报与评审时间

  高级职称接收申报材料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至30日,地点另行通知。首次评审工作在2022年底前完成。

  八、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才须诚信申报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准确、有效,确保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申报人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并按要求提交申报评审材料(详见附件1-4)。

  (二)单位(组织)初审。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的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核对确认任职年限。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审核负责,相关人员须在《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用人单位应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并将其所有申报材料按要求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测评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测评结果处必须明确标注测评等级,不合格的不予推荐)及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形式审查。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申报人的材料,由所属厅局或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其他申报人的材料由工作单位交所在市州科协或市州社科联汇总统一报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参评材料,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的,视为放弃申报。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主管部门或市州形式审查及呈报意见”栏内注明审查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材料复核。高评会日常办事机构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复核,确认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参加评审。

  (五)申报人员情况公示。高评会日常办事机构将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名单及其有关情况在湖南省科协门户网站(http://www.hnast.org.cn/)和湖南社科网(http://www.hnsk.gov.cn/)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异议,高评会日常办事机构对异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六)述职面试。采取述职、现场答辩、知识测评、成果展示、现场创作等形式对高级职称申报人进行面试,评委现场打分。

  (七)评审委员会审议。高评会对参评人员予以综合评议,根据核定的评审通过率和评审职数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拟通过人选赞成票须达到出席评审表决会议评委数2/3(含)以上。评审结束后,最后做出结论并请每位评委签名。

  (八)评审结果公示。评审拟通过人员相关信息在湖南省科协门户网站和湖南社科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异议,高评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九)确定名单。根据高评会的投票结果和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确定评审通过名单,并颁发职称证书。

  九、其他有关事项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认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各市州科协要成立相关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职评工作顺利推进,并于8月12日前将工作联系人回执(附件5)发送到邮箱:hnkxpjb@163.com。

  (二)宣传发动。各市州科协、社科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省各自然科学类社团组织、社科普及基地、社科类社会组织要积极宣传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政策,动员本市州、本协会的科学传播专业人员积极参评。

  (三)抓好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把握时间节点,规范材料报送,并及时反馈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情况。

  联系人:欧阳治、卜仲伟,联系电话:0731-84884354

  邮 箱:hnkxpjb@163.com

  社科类联系人:龚江兰,联系电话:0731-89716069

  邮 箱:skpjbhn@163.com

 

  附件:1.湖南省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doc

     2.湖南省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doc

     3.材料填报及装订要求.doc

     4.湖南省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缴费要求.doc

     5.2022年度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联系人回执.doc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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